从“以我为主”到“以群众为主”
杭州积极贯彻五中全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理念
如何构建公开公平的征收环境,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如何提高征收效能加快城市发展,如何创新征收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一直是不可忽略的民心工程。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有机更新的必然要求,也无疑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难点。
为了更大程度拓展民主参与维度,杭州市开创了“柔性征收”政策。首先是建立“两轮征询”制度,即旧城改建项目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启动,签约期限内补偿协议签约率超过80%征收决定才继续生效。简单来说就是,房屋要不要被征收,完全由被征收人共同决定完成。
其次,完善了“补偿方案征询意见”制度。补偿方案会公示30天时间征求公众意见,旧城改建项目如果有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则还需要组织听证,充分听取民意,让被征收人参与决定“怎么补”的问题。
此外,还创新“房屋收购柔性模式”,对住户强烈要求征收但条件尚不成熟的项目,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收购补偿方案,住户根据各自情况自主 决定是否实行收购,满足多样化需求,破解“没法征”的困局。
对于杭州开展“柔性征收”举措,浙江省建设厅房地产处副处长叶登认为,这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群众参与”的理念,彻底改变了以往政府工作“以我为主”的工作作风,“很好地体现了人民的协商性和参与度。在这一方面,杭州无疑是标杆性城市。”
构建多元化补偿机制
大大提高补偿安置自主性
为了更好地把拆迁安置落到实处,杭州市还创新了多样化的安置举措,满足了多元化的补偿需求,推进“人本征收”。
例如目前大力推行的“货币化安置”,就是在除去原房屋征收补偿以外,还能最高给予原房评估价值42%的补贴和奖励,并且鼓励被征收人实行货币安置并根据自身需求在房地产市场上选购合适的住房,提升补偿安置的自主性。
同时,还创新提供“搭桥预订”服务,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搭建购房平台,整合各类资源提供房源信息、商品房预定、房价优惠、房款结算等服务,为被征收人选购住房提供便利。
如果被征收人对安置房地点、户型、面积、档次有不同的需求,可以通过“安置房源统筹调拨”手段,对市级各类安置房源进行统筹管理、统一调拨,并推进“现房安置”。这样一来,各征收项目均能提供一定比例的现房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大大减少了他们在外过渡租房的不便。
浙江省房地产协会会长贾宝林认为,多元化补偿安置模式开展以来,无论是政治、社会还是经济层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保障制度上打开方便之门,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多样化选择,且尽量做到公平合理。这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工作能力。”
加大公开透明力度
实现“阳光征收”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杭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方立新直言,开展创新举措是为了创造双赢的目的:“杭州打造了特色的‘阳光征收信息系统’,通过创新管理技术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阳光征收’,最终一定是政府和被征收人都受益。”
据了解,所谓的“阳光征收”即整合政策发布、房屋测绘、产权查档、房改核准、安置办证等功能,通过市、区联网实现网上审批、网上签约、网上备案,并通过在征收现场设置自助查询机、上墙公示等方式,实现征收计划、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结果、分户补偿结果等5大类15项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自助查询。
同时,还推广应用了“十步工作法”,即在宣传发动、项目启动、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征询、征收决定发布、评估机构公选、评估结果公示、网上签约、选房安置、补偿结果公示等十大环节全面实现规范操作和阳光透明。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被征收人层面,都能透明公开查询所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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