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长张鸿铭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有关问题。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市轨道交通线路、通车里程和乘客数量的增加,安全管理、秩序维护等方面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当前形势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有利于规范行为、保障秩序、方便群众、促进发展。要认清意义,重点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吸纳代表、委员和市民群众所提意见,对乘车秩序、运营安全和应急演练等内容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要加强监管,以办法修改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杜绝监管盲区,不断提升轨道交通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文明乘车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烟花爆竹管理是全国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是相对发达城市先行先试的个性问题;既有传统文化习俗因素的考虑,又有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因素的考量。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实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是顺应形势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有利于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也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国际化水平,是现实之需、势在必行。要明确范围,倾听各方意见,科学合理划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要加强管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动态管理工作。要加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以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引导城市进步。
副市长、市政府顾问和市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会议研究议题事先提交市政协征求意见建议。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列席。为了广泛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会议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网站、华数门户网站和手机专题页面进行了视频直播。
进一步提高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文明乘车的良好氛围;实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是现实之需、势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