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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干部工作有关文件答记者问
2015-10-27 06:22:57 杭州网

记者:在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方面,省委组织部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干部任用条例》明确干部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围绕这五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要求等加以细化具体化。“五个办法”共75条,与《干部任用条例》逐项对照、逐条细化,能明确就明确、能具体则具体,尽量不留“模糊地带”。一是在动议工作办法中,细化了提出启动意见、提出初步建议、形成工作方案等环节的主体、程序和参加人员范围,对初步建议的内容、沟通酝酿的范围和形式、意向性人选的提出等作出进一步规范。二是在民主推荐工作办法中,进一步细化了民主推荐的程序,对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三是在考察工作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确定考察对象的程序及要求,并对考察步骤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在讨论决定工作办法中,明确讨论决定前应报批的七种情形和不准上会讨论的六种情形。五是在任职工作办法中,进一步细化了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任职谈话的具体要求。

记者:近年来,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比较关注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省委组织部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省委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攻坚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充分吸收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构建了选人用人六道“防火墙”。第一道:强化党委(党组)领导把关责任。各地各单位对向上级党委推荐的拟提任人选廉政情况要作出结论性评价。对有问题反映的,须事先调查清楚。第二道:深入考察干部“德”的表现。制定德的考评办法,采取正反向测评方式进行考核。注重考察干部在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大力倡导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对德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第三道:对考察对象做到“三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第四道:对拟提拔对象廉政情况开展“两轮体检”。规定在动议之初、确定考察对象后两次征求纪委意见,实行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防止问题干部进入提拔程序。第五道:充分运用巡视、审计等成果。建立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制度,既助力巡视监督、为其服务,又借力巡视监督、用其成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全程介入制度,全过程了解审计情况,提高结果运用精准度。第六道:推行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和是否存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重要情况全程纪实。同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放下”机制。明确对考察存疑人选,视情予以暂缓使用或不予提拔使用;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待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见习编辑 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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