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
市政协召开十届五十二次主席会议 叶明主持
近日,市政协召开十届五十二次主席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意见。市政协主席叶明主持,张鸿建、何关新、董建平、赵光育、朱祖德、张必来参加。
会议认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有力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是人民政协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各参加单位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实施意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和政协章程确定的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重要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学习宣传,指导履职实践,推动工作创新,把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加强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政治协商的程序化水平、民主监督的组织化水平、参政议政的精准化水平,将协商民主、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发挥好专委会的基础作用、界别的特色作用、委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影响力,在助推杭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