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要告知具体情节和证据
一封“合格”的举报信是什么样的?
“除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还有一部分因内容过于笼统、模糊的信访举报,并无实质内容,导致无法有效查办。”比如,看到某某领导进入高档酒店,怀疑他有经济问题;某某党员干部的家属经常高消费、子女在国外留学,也不知道钱的来源……许多信访举报“内容不明确”、“线索不明晰”的问题,直接影响举报件无法形成案件线索。
那么,怎样的举报信才“合格”呢?
“举报人不一定非常详细掌握被举报人违纪违法事实,但如同写一篇记叙文,首先要把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情况说清楚。”这位负责人说,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举报内容切忌泛泛而谈,越具体越好,这样有助于提高查案效率。
鼓励实名举报,不赞成网络发帖
一季度署名举报占总量34.6%
事实证明,相对匿名举报而言,查办实名举报优势明显。“实名举报人一般是知情人甚至是关键知情人。他们举报的线索较具体,查实率高,有利于提高查办效率,方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也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制止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举报虽然没有署真实姓名,但留有确切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等,视为实名举报。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收到的署名举报718件(次),占信访总量的34.6%。
安全性和保密性是举报人最为关心的。在信访举报专网专人管理、全程跟踪督办的过程中,每个信访件均设有唯一条形码,作为信访件的“身份证”。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遵循办理时限,按照管辖权限跟踪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
针对一些举报人喜欢通过一些论坛、网站发帖进行举报的做法,市纪委并不鼓励和支持,因为网络传播范围广、影响大,如果举报不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举报人还有可能被告上法庭;若举报属实容易打草惊蛇,使被举报人有机会提前准备,容易造成调查取证工作的被动局面,而且网络发帖还可能泄露发帖人信息,招致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