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成重灾区
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灾区,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全市查处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案案件21件,除了一批大案要案,还查处了一些“蝇贪”。
案例:
2009年至2013年间,江干区采荷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周建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违法建筑处理、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高某等12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4万余元。回顾这几年在城东新城的拆迁经历,他用一句话进行了总结:“拆掉了别人的厂房,修好了自己的牢房”。
窝案和“村霸”社会影响坏
一些贪腐案例呈“抱团腐败”形式,往往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等“关键人物”相互“勾连”,更有甚者,多村“抱团”。而在抱团腐败中,涉农资金窝案尤为突出。
案例:
富阳新登镇马弓村原书记徐某,利用协助新登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其他村干部,采用伪造签名、虚造被拆迁农户名单的方法套取补偿款100多万元,并将其中491800元予以侵吞,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淳安县浪川乡芳梧村党总支书记王昌平,仅去年1月至6月,就冒用村委主任签名58次,从村账支出169万,挪用2015年村民上缴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13万余元,贪污受贿等问题也不少。有村民评价他为“村霸”,基本上任何事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基层腐败为何频发?
基层腐败常常表现在形式主义严重、官僚主义盛行、享乐主义滋长、奢靡之风蔓延等方面,是什么原因导致腐败频发?
1.中央的八项规定在省市执行有力,到了基层却相对弱化;
2.少数基层干部权力意识膨胀,自恃大权在握目空一切,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3.一旦出了事往往有人撑起“保护伞”,找出种种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一些基层干部自视身在行政体系末端,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心存侥幸;
5.对一些基层单位的权力,上级疏于监督,群众难以监督。
相关:杭州反腐 狠拍“苍蝇”
打虎不忘拍蝇 基层腐败同样不能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