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市长张鸿铭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和《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在会前集体学法课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吴勇敏应邀对新《预算法》进行了讲座。认真听讲后,张鸿铭指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平与效率、遵法和配套的三个关系,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减少政府之手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使财政职能回归到保障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上来,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放在突出的位置,并做好新《预算法》配套制度建设,使其相互协调,同步推进,不断完善。贯彻实施新《预算法》重点要念好“全”、“严”、“明”的“三字经”,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扩大预算范围;进一步增强对预算的敬畏心,不能有权就任性;进一步加大对三公经费、民生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让老百姓看得懂、能监督。
会议指出,出台《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对加快推进信息经济和智慧应用发展,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实现实体经济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快推进无线网络、“三网融合”工程、宽带无线网络、云计算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要以发展信息经济在政务、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应用为目标,系统整合,数据融合,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建设,提升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会议指出,房屋使用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安全及社会安定,是建设平安杭州、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制定《管理条例》要突出重点,将危房治理和建筑幕墙管理等内容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要落实责任,明确房屋属地管理和房屋所有人责任、相关部门管理和房屋鉴定机构责任,将责任意识贯穿到房屋安全使用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协同,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房屋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副市长、市政府顾问和市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