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敛财: 规范,防止一些人利用职务影响借机敛财,关键是要控制好邀请参加宴席的人员。
不张扬: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看是否坚持文明节俭,是否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不沾公: 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切忌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公家的场地、公家的人等公共资源。
“家里儿女要结婚了,现在‘中央八项规定’这么严,酒席要怎么摆才不违规呢?”八项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党员干部栽在了办喜事上。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但还有许多党员干部不知该如何把握。昨日,杭州市纪委结合《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归纳“宴席三不”原则,即“不敛财、不张扬、不沾公”。
“不敛财”
邀请同事要慎之又慎
工作对象更为敏感
婚丧嫁娶,既是社会传统,也是人之常情。但领导干部为子女办婚宴,和普通人不一样,来捧场的确实有亲友、同学、故旧,但其中不乏盯着领导手中的权力,借机来送礼送钱、通关系、铺路子的人。
去年,市纪委就通报了一个案例,桐庐县一位木检员借新房落成操办酒宴之机,收取多名工作对象礼金。事后,当事人被责令退回礼金并受到严肃处理。
“八项规定的初衷不是要禁止,而是要规范,防止一些人利用职务影响借机敛财。关键是要控制好邀请参加宴席的人员。比如下属尤其是直接分管的下属、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人一旦来参加,这个界线就很难把握了。本来不打算参加的或没打算“随大礼”的下属,可能会担心搞不好和领导的关系,不敢不来,来了不敢“礼轻”。
市纪委提醒,在邀请同事这件事上要慎之又慎,工作对象更为敏感。
“不张扬”
要看是否明显超出
当地正常消费水平
前年,临安一家国企的运维部经理王某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就因为“太张扬”,群众举报后,当事人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实践中,对于婚宴大操大办的举报和办理,并没有机械地规定超过多少桌算大操大办,主要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看是否坚持文明节俭,是否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表示,“不张扬”对应的是《廉政准则》第八条第(三)项“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这条红线。
根据各地纪委通报的案例,“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有这些表现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大规模宴请;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按规定应禁止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事宜;因操办婚(丧)事宜扰民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等。
“不沾公”
切忌使用公共资源
“‘不沾公’,就是要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切勿假公济私。”市纪委表示,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切忌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公家的场地、公家的人等公共资源。比如违规使用单位的公车、邀请单位同事或下属利用工作时间协助操办、低价租用单位所属公有性质的酒店、借用单位场所等情形。
前些年,某地曾有一位小学校长遭遇车祸身亡,小学停课4天用教学场地为校长办丧事;某地某局领导在其岳父行丧期间,不仅对一系列封建迷信活动不予制止,而且还利用职权,动用单位公车参与出殡送葬活动,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当事人均受到了相应处分。
除了这“三不原则”,根据市纪委要求,党员干部还要根据各地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组织做出事前报告或事后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