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大多发生在其担任处长时,每笔贿赂都“苦心”穿上“隐身衣”。
说起张新的腐败,一定要提一下他那只著名的“白手套”:简单说来,就是充当“黑钱”漂白的中间人,也就是张新口中的“执行财富计划的代理人”——董一麟。
可以说,他的1.24亿元的受贿,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董一麟这只“白手套”完成的。
“正是因为‘白手套’在具体操作,所以,正常情况下,你看不到张新的影子。”
张新正是靠着他的白手套障眼法,使自己隐藏得很深,甚至,被组织上确定为市房管局副局长的人选,进行公示,直至案发。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因受贿1.24亿元,贪污1053万余元,数额巨大,成为近年来杭州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之一。今天本报剖析他滑向腐败深渊的轨迹。
他为什么要有“白手套”?
“这种形式既安全又能赚钱, 使自己家庭生活过得‘富足’起来。”
“张新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大多发生在其担任处长时的岗位上。”市纪委办案人员说。
1997年11月,张新被调整到房管局物业处担任处长,管理着大量的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这时的张新开始筹备自己的财富计划,但是他并没有急于求成,要给自己找一个执行财富计划的代理人,也就是“白手套”。张新想到了曾经的下属——那个后来下海经商、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董一麟。
“他当处长以后,外面房产商交往比较多,开发公司也想给他好处,便宜的房子卖给他几套,作为处长,如果太便宜了,以自己的名义去买又说不过去,也怕影响不好,经常让我去帮帮他,买一些房子什么的。” 董一麟在法庭上说。
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张新倒卖了十多套房产,轻松地赚得了第一桶金。2002年6月,张新被调整到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担任处长,并兼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我担任市房管局第一任物业处处长是1997年底,任期内也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使杭州物业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随着成绩的取得,赞扬声多了,权力也大了,开发商主动来打交道的也多了起来。自己对一些老板送来的大额现金和劳力士手表也曾经拒收退还,但心里盘算着通过什么形式既安全又能赚钱,使自己家庭生活过得‘富足’起来。”张新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白手套”后面,为啥难看到张新的影子?
“事实上,他收受的是一个项目的开发权,又有董一麟作为白手套在具体操作,正常情况下,你看不到张新的影子。”
2005年,经济适用房项目丁桥兰苑对外公开招标,某房产公司负责人张祖标找到张新寻求帮助。在明知其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的情况下,张新却授意并同意张祖标借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还在开标前告知对方报价范围等信息。
“他当时说要感谢感谢我,我说这样,借350万给我投资房产。”2005年8月,以“借”为名,这笔钱被打到代理人董一麟的账上。为了规避查处,张新还指示董一麟与张祖标签订了虚构的项目“前期咨询合同”。这样,张新的钱收得看起来事出有因,而且不亲自经手。
“大约在2006年初我给张祖标越峰房地产公司提供方便后,就以借为名,实为受贿350万元。从这以后,凡帮过大忙的,我都以各种名义以权谋私受贿。”张新说。
“白手套”之最
最大一笔,一个项目非法获益8151万余元
2004年,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向张新提出了帮助承接项目的意向,张新答应了。但是他要求张本岗把中标后一半的开发权作为回报交由自己支配。2006年8月,经张新安排,圣洲建设借用铭雅房产的资质参与了九堡经济适用房两个地块建设项目的投标。为了增加中标概率,张新违反市建委关于技术标与商务标应该在同一天进行开标评标的规定,将开标评标工作分为两天进行。
2006年9月,张本岗兑现了之前的承诺,跟董一麟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经审计确认,张新在该项目中非法获益8151万余元,这也是他捞到的最大一笔。
办案人员说,张新为每一笔贿赂设置了复杂的障眼法,让一般人很难发现他在其中以权谋私的影子。
在张新的忏悔录里他写道:这段时间里,我常常回想到军旅生涯的激情岁月,回想起自己一步步奋斗成长,又一步步走向腐败与毁灭,常常夜不能眠,泪流满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