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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基层工会主席“穿小鞋”怎么办?
2015-03-04 06:42:01 杭州网

基层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工会主席不好当,弄得不好,你帮职工“说话”多了,老板就要给你穿小鞋,甚至开除你都有可能。杭州市总工会的这部办法,解决了基层工会主席的后顾之忧。

为职工维权是基层工会主席的基本职责,但基层工会主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又该如何得到保护呢?近日,市总工会修订出台了《杭州市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管理使用办法》,为支持和保障基层工会主席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基层工会主席合法权益解决了后顾之忧。

比如,基层工会主席因依法履行职责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依法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恢复原岗位工作,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在企业拒不改正的情况下,上级工会要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企业改正,直至支持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主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发生劳动争议的,上级工会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支付实际发生的代理费和诉讼费。本人不愿意继续在该企业工作导致失业的,上级工会要为其提供就业帮助;需要就业培训的,要为其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该工会主席失业期间,造成经济损失和生活困难的,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收入给予相应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基层工会主席因依法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所在单位降职降级、停职停薪降薪、扣发工资以及其他福利等的,上级工会要会同该单位党组织督促单位撤销处理决定,恢复该工会主席原岗位工作,并补足其所受经济损失。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何去非 通讯员 罗昙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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