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尾牙福利,总是让人望眼欲穿。
近日,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在此基础上,杭州市总工会制定了保障职工正常福利的相关措施,明确了过年过节该怎么发福利。
过去,由于没有禁令,没有标准,各地一些单位部门发年节福利有些泛滥,是不争的事实。而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各地多是“一刀切”,砍掉了各种福利。原因不外乎两方面:其一,一些单位领导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领悟不透,歪曲了中央反腐的本意,导致宁可不发正常的职工福利,也不愿意为此“惹上事”;其二,虽然单位福利相关规定较多,但很多规定还是缺少可操作性,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该发多少等,没有具体规定,落实起来有很大弹性空间。如果掌握不好,容易被推上违规的风口浪尖。模糊的福利标准,一方面预留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单位借“反腐”之名忽视了员工的利益。
如今反腐不是反福利,已经成为共识。在对待福利的问题上,有两点需要明确:其一,不能借着反腐和作风建设的名义,剥夺劳动者享受正常福利的权利;其二,在相关部门发文之后,依然要防止以保障职工福利待遇为名,重走乱发福利、滥发福利的老路。要正确处理好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有明确而又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和对规定的严格执行。从这个视角来看,杭州落实细化全国总工会的《通知》,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告知哪些属于正常福利、哪些属于违规发放福利,让全市各单位清楚明白地知道政策界限,有助于把好事办好。
市总工会强调的是用工会经费发福利,而不是用公款发福利。就是要在执行层面界定、明确“正常福利待遇”的概念和标准。制定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的福利标准,于单位而言,能很大程度上避免“把好经念歪了”;于公众而言,既能拿到属于自己的福利,又能清晰明了地行使监督的权利。
腐败要反,不反则国无宁日;但正常的福利要发,不发则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如今,工会福利已经跨出一步,那么其他职工福利也应视同此理。明确福利标准,该发的发,不该发的不发,坚决反腐和福利发放一个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