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杭州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之举
杭州各界热赞十八届四中全会
顺应本地经济社会基础的发展变化,适时为本地经济社会基础的“脚”打造更适合的“法律之鞋”,就能向经济社会的发展释放更多正能量,用法治理念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市各界人士继续从不同层面对全会精神进行学习和解读。他们认为,加快建设法治杭州,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必然之举。
超前立法势在必行
路江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全会公报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我对“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特别有感触。以往,我们讲立法,主要是总结经验,通过条文形成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有一定的滞后性。现在,更加注重立法的超前性和推动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还有,就是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这也是杭州市人大在立法中着重强调的问题。怎样提高立法质量,我认为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可操作性要强;三要处理好法规与法规之间、法规内部之间的衔接,实现和谐统一。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在这方面,杭州也进行了积极探索,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立法前后分别评估等,都是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要把这些工作做得更细更好,形成制度化,让更多市民有序参与到立法中来。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夏立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在法律的国度里,宪法就是国王,就是统治者,就是政治权力的主宰者。相对完善的宪法面临的最重大问题,不是如何继续完善它,而是如何落实它,让宪法在现实中真正成为这个国家最高的权威。
现实中,宪法的至尊地位面临诸多尴尬,甚至屡被冷落,“大法”管不住“小法”,“立法”够不着“执法”。因此,尊重并落实宪法,是依法治国无法回避的重要基础。要让全社会每个公民都服从、尊重、敬畏,还要信仰。
维护宪法尊严,正是现代法治文明的核心构成。这次,“依宪治国”首进党的决议,就是越来越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从这个角度讲,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用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沈小勇(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副教授):
从律师进社区(村)到律师进家门,从“社区片儿律”模式令现代法治精神悄然落户居民家门口,到“责任到人”制为和谐社区建设夯实法治德治基础,我感觉到,法律的触角正在延伸进杭州的每一个角落。
四中全会把法治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也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真正使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比如,丰富各类法治宣传基地的内容,完善普法人才库和普法资料库,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还要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普法内容、采取差异化的普法形式和手段。我们也可以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课堂作用,统一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和经费,保证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课课时。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法治文化是城市法治的精神内涵。在建设“法治杭州”过程中,杭州应该更加注重传承城市人文,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一批具有杭州特征的法治文化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