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题为《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杭州,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出并实施打造“廉洁杭州”的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完善惩防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反腐倡廉理念不断更新,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坚强保证。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