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原杭州市文化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志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12月9日21时逝世,享年89岁。
何志光同志系广东顺德人,1923年11月出生,1944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何志光同志先后在新四军浙东慈溪常备队、浙东纵队三北特务营、华野一纵三师九团、二十军六十师一七八团、志愿军二十军六十师炮团、二十军炮兵指导营、高炮第四十五团、二十军六十师一七九团等部门工作,先后担任班长、排长、政治指导员、政治处主任、副政委等职。1964年5月转业,先后任杭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杭州市文化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1982年4月离职休养。
遵照何志光同志生前遗嘱,不举行追悼会,丧事从简。何志光同志的遗体已于2011年12月11日在杭州殡仪馆火化。中共杭州市委、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何志光同志的亲属敬献了花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