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建市贸易局。将市贸易局(市粮食局与其合署办公)的职责,整合划入市贸易局。市贸易局挂市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贸易局(市粮食局与其合署办公)。
5、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客运管理相关职责以外的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整体划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6、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房产管理局承担的经济租赁房、危改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7、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市建设委员会承担的政府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8、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卫生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入市卫生局。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由市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分级管理,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
9、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0、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并更名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11、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并更名为市政府研究室。
12、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继续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市民防局牌子。
13、市规划局增挂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
14、组建市服务业促进局,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15、市委、市政府信访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调整为党委序列。
16、不再保留市打击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厅。
17、不再保留市监狱劳教管理局,其职责划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挂市监狱劳教管理局牌子。
18、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