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1、实施区域发展战略
主动参与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创新区域协调和合作机制,加快建设杭州都市圈。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重点加强资源、能源和原材料领域合作。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共同加强新安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
2、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积极开展山海协作工程,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巩固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着力抓好旅游、科技、人才、劳务、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合作,提升合作层次。做好对口帮扶四川阿坝州和甘孜州,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重庆工作。以项目扶持为载体,以人才培训为抓手,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推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抓好整村推进工程,援建公益事业。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工作。
3、扩大与港澳台合作交流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与产业对接。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优势,加强杭州与香港在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吸引银行、保险、投资基金和相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杭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开展资本、业务和人才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杭州企业赴香港上市融资,推动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抓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机遇,全面扩大与台湾在经贸、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吸引台资企业来杭投资,推动两地产业互动,实现共赢发展,加快建设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与澳门多元化交流,引导在杭企业积极利用澳门商贸服务平台开拓葡语国家市场。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作用,健全土地、资本、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增强规划实施中的资源要素保障。加快规划立法进程,完善发展规划体系,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制定规划《纲要》分解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全面推进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把“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十二五”规划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规划。全市人民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