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进一步使用的黄宏瞻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20年11月20日起到2020年11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 邮编:310016 举报电话:0571-85250005 举报短信:18157112380 举报网站:http://12380.hz.gov.cn。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