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17〕99号)以及《浙江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审投〔2017〕141号),将对萧山区、上城区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建设情况和投资活动涉及的经济活动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调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2017年萧山区、上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情况,资金筹集管理、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实施、分配运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包括各类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17年12月8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王立
联系电话:85811271 邮箱:wxl@hz.gov.cn
监督电话:85066432 邮箱:fx-li@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邮编:31002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