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延安路第二阶段道路整治施工的需要,为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临时调整延安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2年7月28日21时30分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封闭延安路的高银街至解放路、平海路至凤起路段的东半幅道路,机动车借用西半幅道路通行;同时,解放路吴山路口禁止机动车左转。
二、自2012年7月28日21时30分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封闭延安路的解放路至平海路、凤起路至体育场路段的东半幅道路,机动车借用西半幅道路通行。
三、非机动车、行人在施工预留通道内通行。
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工程进度对交通管制措施和通行线路予以相应调整,并适时发布通告。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2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