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有关部门通知,钱江三桥抢修工作已基本完成,将恢复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整钱江三桥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1年10月21日6时起,除滨盛路下匝道外,钱江三桥两岸引桥、上下匝道及主桥恢复通车。
二、钱江三桥恢复通车后只允许客运机动车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辆等其他种类车辆通行。
三、非机动车、行人按原交通组织措施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及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通行。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