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二、招标文件中3. 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发布补充通知(共1页),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要求你方收到本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87012671)确认收悉。贵方也可到杭州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hzws.gov.cn/site/index/default.asp)网站下载本补充通知。(回函请传真至:0571-87019075)。
一、增加采购项目“呼吸机”3套。
除以上事项,其它事项不变。
联系人:江腾、解华 联系电话:87019075(传真)、87012671。
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
2011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