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09年度区、县(市)综合考评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187号)精神,在市综合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市考评办认真组织实施了2009年度区、县(市)综合考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区、县(市)综合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2009年度是实施区、县(市)综合考评全要素考评的第一年。各区、县(市)综合考评得分为目标考核(含发展指标考核和工作目标考核)、领导考评、社会评价以及特色创新四项得分相加之和(总分为105分)。各区、县(市)综合考评得分依次是:萧山区、淳安县、西湖区、上城区、临安市、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建德市、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根据市委办发〔2009〕187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区、县(市)综合考评设置优良达标线为85分,超过达标线且未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事项的,确定为优良。由于各区、县(市)综合考评最终得分均在达标线以上,且未出现“一票否决”情况,因此均确定为优良等次。
希望各区、县(市)充分运用好综合考评成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城乡、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为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新贡献。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