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2002年8月9日经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