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0〕74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衙前单元XSGL10(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版)〉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1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衙前单元XSGL10(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版)》(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分为三个片区,总用地面积约698.62万平方米。 片区一:东至山湖南路及雁荡路,南至环镇南路及三弄港路,西至规划振中路,北至衙前镇行政边界、航坞路及成虎路,用地面积约481.62万平方米; 片区二:东至规划杭绍台高铁,南至萧绍运河、萧绍路及北沿河,西至衙前镇行政边界及新林周直河,北至衙前镇行政边界,用地面积约198万平方米; 片区三:东至横河周直河,南至西小江,西至规划张夏路,北至螺东路,用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建设成为浙江省小城镇产业转型示范窗口、都市型门户节点城镇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三)功能定位:萧山区东片联绍融杭区域的综合枢纽和特色产业强镇,别有韵味的江南红色水乡。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双心、一轴两片、两带多园”的空间结构。 “一核”:即围绕镇政府及周边街道级的文化、体育、医疗设施和商业商务设施形成的中央服务核心。 “双心”:即依托杭绍城际铁路衙前站周边和东部老镇区形成的2个片区服务中心。 “一轴”:即沿萧绍路形成的衙前转型提升轴。 “两片”:即以规划杭绍台高铁为分界线形成的镇西民企小镇培育片和镇东转型升级示范片。 “两带”:即北部沿萧绍运河形成的文化风情展示带,以及南部沿西小江形成的水乡活力带。 “多园”:即单元内依托蓝绿交织的生态水网与山水人文资源形成的特色鲜明、功能丰富的公园体系。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