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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年鉴(2020)》编纂工作的通知
2020-03-04 10:23:35 杭州网

厅字〔2020〕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6号)精神,充分发挥《杭州年鉴》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资治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杭州年鉴(2020)》编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杭州年鉴(2020)》编纂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准确翔实地记录2019年杭州的大事要情,特别是全市上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和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的光辉历程。

《杭州年鉴(2020)》编纂工作是一项全市性、基础性、系统性文化工程,必须坚持依法编纂、质量第一、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确保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常编常新。

二、进度安排

(一)启动组稿(2020年2—3月)。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杭州年鉴(2020)》框架设计及编纂分工方案,确定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撰稿联系人,于3月10日前将编纂人员信息反馈表通过邮箱或传真发至市志办。各承编单位应选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具体撰稿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协调保障、审核把关,确保3月31日前完成初稿写作任务。

(二)编辑审核(2020年4—6月)。市志办应根据《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年鉴体例和图书出版规范,对各承编单位报送的年鉴初稿进行认真编辑,及时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各承编单位应全力配合,落实编辑修改意见,保证稿件内容充实、要素齐全、体例规范。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书初稿编辑和稿件复核工作。

(三)总纂统稿(2020年7—9月)。市志办要在吸收承编单位审核确认意见的基础上对全书进行总纂,统一全书体例,妥善处理交叉重复问题,整体控制全书文字总量和类目篇幅,组织年鉴领域专家和年鉴撰稿人对稿件进行评审。

(四)出版发行(2020年10—11月)。市志办要严格执行“三审五校”制度,保证年鉴编校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优秀以上标准;做好与出版社的衔接,10月底前完成全书出版审查工作,11月底前交付印刷。

三、体例规范

(一)内容选题。《杭州年鉴》是杭州的地情百科全书,各承编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编纂任务分工,做好年鉴资料的征集、保存、整理等工作,特别是要保证机构改革后相关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力求突出年度特点、杭州特色。稿件内容必须经过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二)写作体裁。稿件采用以说明、记叙为主的条目体,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新闻报道等文体。条目按内容可分为介绍整体综合情况的综合性条目和记载某个主题的单一性条目两大类。条目时间要素必须明确,力求要素齐全、重点突出、文字精练、条理清晰,戒除空话、套话。文末应署作者姓名或撰稿单位名称。

(三)记载时限。稿件所记内容的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如交代事件背景、阐明因果联系、比较年度数据等可适当上溯,一般不收录2019年12月31日以后发生的事件及产生的数据。跨年度、分阶段的工作应重点记载2019年度的实施情况。

(四)行文规范。文字规范以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分别参照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地名和单位机构、企业、事物名称应科学规范,尽量使用规范化全称,少用艰涩的专业术语、行业缩略语和口语化简称,必要时应对相关内容进行括注。

(五)图照表格。稿件力求图文并茂,随文可辅以简要的示意图、统计图和具有存史价值的照片等资料。图照要求主题突出、构图合理、清晰美观、说明文字要素齐全(包括时间、主题、署名等)。表格由表题、表头、表身和表注组成,要求设计科学合理、数据准确严谨,主要数据与往年保持连续性和可比性。若有统计口径、范围变化应在表注中说明情况。

(六)格式要求。稿件采用Word版电子文本格式,A4版面简体横排。条目标题黑体、小四号,以“【】”标引;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表格标题黑体、五号,表格正文宋体、五号。图片采用JPG、TIFF格式或其他通用图片格式,清晰度符合印刷要求。

(七)数据审核。稿件中涉及的全市基本数据必须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一般应采用年度统计数据或年末统计数据。未纳入统计范围的数据由各承编单位提供并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市统计局(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应配合做好统计资料提供、基本数据审核等相关工作。

(八)保密审查。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稿件的涉密审查要求,切实落实稿件保密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军事机密和商业秘密。

(九)工作督查。市志办要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年鉴编纂工作职能,组织开展撰稿人员培训和年鉴专家评审等工作,不断提高年鉴编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投稿方式

各承编单位务必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经单位领导审核的稿件(包括文字、图照、表格)通过杭州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OA网)发至市志办邮箱,或通过互联网发至《杭州年鉴(2020)》编纂工作专用邮箱(hzyearbook@aliyun.com)。

杭州年鉴编辑部联系方式: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5楼,邮编:310026,电话:85253680,传真:85253692。

附件:1.《杭州年鉴(2020)》框架设计及编纂分工方案

2.《杭州年鉴(2020)》编纂人员信息反馈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8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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