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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给予行政奖励的决定
2019-12-05 14:42:21 杭州网

杭政办函〔2019〕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见义勇为工作者和热心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8年以来,全市共确认见义勇为行为35起。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9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刘新停等6名同志给予记二等功的行政奖励。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担当精神,弘扬他们勇于承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杭州”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8年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记二等功行政奖励名单.docx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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