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
召开动员大会,对市级权限下放工作进行部署。
(二)权力对接阶段(8月中旬至8月下旬)。
主城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做好对接,在确定权限范围的基础上,逐一明确市级权限下放的审批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建立起下放事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市级下放权限落到实处。要及时完成行政审批内容、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及申请书、受理机关、决定机关、审批程序、办理时限、证件及有效期限、法律效力、收费、年审及年检等方面的规范细化工作。市有关部门应按照审批标准化要求,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示范文本等于8月31日前报送市审改办、市编委办备案,并下发至主城区政府和权力承接部门。
(三)业务培训阶段(9月份)。
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下放权力类型的特点以及主城区的行政审批体制与业务承接力量,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采用上门指导、以会代训、技能考试等方式,为主城区承接市级权限下放事项的部门培养业务骨干、提升技术力量。
(四)权力运行阶段(10月份)。
8—9月份为权力承接过渡期,下放权力事项仍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10月份,主城区政府正式启动下放的市级权限审批管理工作。
(五)集中办理阶段(12月份)。
下放的市级审批权限和管理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统一进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向窗口授权。
五、工作要求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市级权限下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全局利益、条条管理与地方发展的关系,加强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尤其是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市有关部门,要从市级直接审批为主向指导、培训区审批工作转变,给予主城区更多的技术支持和把关。同时,结合国务院、省政府近几年的权力下放情况,进一步完善省、市对区的放权工作,促进下放权力落实到位。
(二)优化改革,配套完善。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建立、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有关的各类并联审批机制。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要牵头修改完善投资项目“五阶段”审批新流程;市审管办要牵头修改完善园区前置“化零为整”审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并指导主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形式审查制”、综合进件、批文入库、模拟审批、房产三证联办、工商注册登记“五证一章”联办等改革措施,指导江干区做好杭州国际商贸城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三)明确责任,落实保障。要认真落实“谁下放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权限下放工作。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权力交接;主城区政府要主动做好市级下放权限的对接,在场地、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一站式”、“一条龙”集中服务提供保障。
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市级保留审批权限目录》 2.《建设工程项目市级下放审批权限目录(含委托下放)》 3.《建设工程项目部门参加审批不单独列入权力清单目录》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