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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责调整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切实履行食安办的监督、指导、协调职责。各区、县(市)要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到位。各级农业(水产)、卫生、质监、商贸(粮食)、公安、城管、教育、城乡建设、旅游、民族宗教、林业等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三)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相关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过渡。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切实做好职责和机构整合、部门“三定”规定以及人员编制划转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时完成。
(四)把握政策,严肃纪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涉及职责和机构整合及人员、编制、资产、经费等多个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各项纪律和廉政规定,严禁在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在职责、机构、人员划转到位前,原监管部门承担的法定职责不变,继续负责各自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过渡期间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机构改革期间要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
本实施意见由市编委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