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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重大决策的深刻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高度重视防洪水保饮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谋划工程建设方案,抓好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法人,明确资金需求。
(二)落实目标责任,建立督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防洪水保饮水工作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要建立并实施责任公示制、绩效挂钩制、进度通报制、不力约谈制,形成奋力争先、创新争优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保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均有明显提高,并严格执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要充分用好现有的水利投融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创造条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水利建设领域。要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水利资金安全高效。
(四)推进依法治水,形成兴水合力。各级政府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依法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加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力度,确保工程要素保障到位。要大力弘扬防洪水保饮水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治水、全民参与治水、全民监督治水的良好氛围。
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林水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项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