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4年杭州•都市圈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3〕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展示杭州市及都市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就,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进程,进一步开拓杭州都市圈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2014年杭州•都市圈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以下简称迎新春大联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展主题
生态、安全、健康。
二、时间地点
迎新春大联展于2014年1月6日—12日在杭州和平会展中心(浙江农业展览馆)举行。其中1月6日布展,1月7日—12日展销,1月12日14点撤展。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农办。
(三)协办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农业局、林水局、气象局、供销社、农科院、发改委、台办、经合办,绍兴市农业局、嘉兴市农业局、湖州市农业局。
四、主要活动
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浙江农业展览馆)一楼B、C、D三个区块和广场部分区域,设置展位500个左右。由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组织杭州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进行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参展产品必须为无公害农产品);由市台办组织台商企业参展;由市发改委组织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企业参展;由市经合办组织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农业企业参展;邀请嘉兴、绍兴、湖州3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展。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迎新春大联展活动的领导,成立2014年杭州•都市圈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组委会,负责迎新春大联展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确保迎新春大联展取得圆满成功。
六、参展费用
迎新春大联展的展位、现场服务等费用在市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区、县(市)展销区域内的宣传和其他活动费用由各区、县(市)政府承担;参展企业的布展、产品运输、人员食宿和广告宣传等费用由参展企业承担;台湾地区参展企业的布展及生活费用等由市台办承担;贵州省黔东南州、四川省甘孜州参展企业的布展及生活费用等分别由市发改委、市经合办承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