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文创办、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促进广告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广告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统筹规划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广告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广告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及战略定位,制定杭州市广告业发展相关规划。同时,抓紧制定杭州运河广告产业园、杭州西湖广告产业园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各负其责、相互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广告企业信用数据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与精准度,及时发现、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传播、蔓延;完善媒体广告信用排名机制和通报机制,建立预警防范体系,指导媒体加强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自觉防范、抵制虚假违法广告。
(四)健全行业统计和标准化建设。开展广告行业统计调查,实行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实现广告经营企业网上填报经营情况;加强与统计、税务等部门统计资源的信息共享,建立广告业信息数据库和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广告策划代理、设计制作、发布、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广告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五)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不断探索网络等新媒体广告监管模式,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及涉性低俗、涉及民生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格规范广告制作、发布行为,取缔非法经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
(六)推进广告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广告审查、行业自律、社会评议、诚信管理、信息披露等制度,建立行业诚信经营信息数据库,开展第三方诚信度测评,对广告企业进行信用评定,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推进广告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七)加强广告审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广告经营企业广告审查员的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广告审查员队伍,依法经营和严格规范广告发布内容。
(八)加强广告理论研究。支持高等院校、广告企业开展广告市场热点和前沿问题研究;举办广告业发展研讨会(论坛)和广告创意推介会等活动,争取举办全国性广告高峰论坛或广告年会,加强广告业界与学术界的交流,促进广告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九)发挥广告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广告协会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广告协会成立专业委员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同业竞争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广告协会建立广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资质评级体系,督促广告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引导广告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