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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杭政办通报字号文件。主要用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的讲话,以及其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等。版头用小标宋体字标注“杭政办通报”,居中排布,套红印刷,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为14mm,下边缘下空一行用二号黑体字居中标注期号。期号下空一行、居左前空一字标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居右后空一字标注成文日期。领导讲话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标注于标题之下、用3号楷体字居中排布。“杭政办通报”不加盖印章。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同普发文件范围,按主送、抄送顺序标注于版记中。
(五)杭政干字号文件。用于市政府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发文机关标志分两行居中排布,其中“杭州市人民政府”用小标宋体字,“干部任免通知”用美黑体字,均套红印刷。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标注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按发、抄顺序标注于版记中。
(六)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杭府纪要字号文件。发文机关标志分两行居中排布,其中“杭州市人民政府”用小标宋体字,其余部分用美黑体字,均套红印刷。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为14mm。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一行、居中标注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不写标题,在版头中的分隔线下空一行排印正文。专题会议纪要在标题下一行、用阿拉伯数字、3号楷体、居中、加圆括号标注成文日期。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标注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按发、抄顺序标注于版记中。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十一、式样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2;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1见图3;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2见图4;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见图5;信函格式首页版式见图6;公文末页版式见图7;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1见图8;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2见图9;附件说明页版式见图10;带附件公文末页版式见图11;命令(令)格式末页版式见图12。
十二、附则
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格式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1〕2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格式规范〉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86号)同时废止。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制定本机关公文格式规范。
附件: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