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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八、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A4纸型表格横排时,页码位置与公文其他页码保持一致,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文件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九、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标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4,数字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5。
十、市政府其他字号文件格式
(一)市政府令。用于发布市政府行政规章,由市长签署。版头的发文机关标志“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用小标宋字体居中排布,套红印刷,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下空二行,用3号黑体字居中标注令号。令号下空二行标注正文。正文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市长签名章,套红印刷。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市长”,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标注成文日期。版记中分送机关标注方法同抄送机关。市政府令中,章名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节名可用3号楷体字,居中排布,前后行距适当扩大;条名用黑体字标注。
(二)用于上行文的杭政字号文件。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左前空一字标注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居右后空一字标注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及签发人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三)杭政函、杭政办函字号文件。主要用于复函、商洽工作,答复请示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事项,印发或转发文件,下发事务性通知等。
版头用红色小标宋体字标注“杭州市人民政府”或“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居中排布,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名称下4mm处为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两线长均为170mm,居中排布。
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标题居中标注,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版记不标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首页不标注页码。
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的议案,使用市长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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