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印制装订要求
(一)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二)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三)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º,无毛茬或缺损。
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1.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3.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
六、市政府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市政府通用文件包括杭政、杭政办字号文件。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包括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一)版头。
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版头中的分隔线等。
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如需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均为小标宋体字,套红印刷,字号应不大于上级机关的发文机关标志字号。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排布。发文字号中,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