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市委、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2012-10-15 09:43:04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杭政函〔2012〕155号

市环保局、市林水局:
  你们《关于要求印发〈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杭环〔2012〕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由你们共同印发《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监督管理。
  二、《方案》是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内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依据。在主城区内从事上述相关活动,必须符合《方案》规定。在功能区内进行的开发利用活动,不得影响功能区及周围其他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和目标水质的实现。   
  三、主城区各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应按《方案》规定的目标水质标准进行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加强污染源整治,削减和控制排污总量,改善水环境,使功能区达到水质目标要求。
  四、确因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方案》进行调整的,由主城区各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向市政府请示,经科学论证后报市政府审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高婷婷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小红帽”辉映古祠堂
 
石头“活”了
 
小河街道复原老杭州“ ...
 
图说民宗发展 共襄幸福...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