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 第二批现代服务业重点类培育类 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6号)和杭州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认定办法的规定,经集聚区申报、中介机构评审、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认定南宋御街•清河坊历史街区等6个集聚区为杭州市第二批现代服务业重点类集聚区,湖滨南山路综合体等15个集聚区为杭州市第二批现代服务业培育类集聚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集聚区再接再厉,为加快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 杭州市第二批现代服务业重点类集聚区名单.doc 杭州市第二批现代服务业培育类集聚区名单.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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