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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及时稳妥做好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诚信自律宣传,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2〕22号)精神,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研究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责任。
(二十七)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现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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