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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2-07-11 10:27:28 杭州网

    11.创建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认真抓好《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有关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节水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发挥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全方位、全过程节水减排。加强农业、工业、生活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四大重点领域的节水工作,农业领域要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并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工业领域要重点抓好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循环用水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水示范工程,创建节水型企业、灌区、学校、社区、服务业等载体;城镇生活领域要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和节水器具改造工程,开展“节水型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要大力推进海水、再生水、雨水利用等工程建设。到2015年,用水结构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微增长、生活用水适度增长,累计创建省级以上节水型社会2个、国家节水型城市3个。

    12.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围绕“宣传生态文化、保护文化生态”两大任务,全面推进以文化遗产为主体的人文资源保护工作。加强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考古遗址公园、海洋公园和植物园的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注重挖掘杭州人文精神和山水文化、农耕文化、茶文化、园林文化、运河文化、古都文化、遗址文化、西湖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抓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深入挖掘杭州生态文化资源,重点推动生态博物馆建设。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安排一批生态文化研究项目,形成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到2015年,建立5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鼓励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13.创建生态旅游区。根据《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DB33/T634—2007)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旅游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旅游资源利用效益和水平,推动旅游景区旅游要素生态化建设。生态旅游区要推行绿色环境管理,保证旅游景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持久化。完善生态旅游区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生态旅游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建设。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者、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生态文明教育和普及,推行文明、科学、健康的旅游行为。在已有的生态旅游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推广创建成果,提升品牌形象。到2015年,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省级生态旅游区力争达到5个。

    (二)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1.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环境教育基地)。在创建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博物馆、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作为创建重要领域,建设一批有深刻文化内涵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继续推进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修订创建标准体系和创建办法,完善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社会公众参与、交流合作和投入等机制。力争到2015年,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0个以上、市级环境教育基地38个以上。

    2.创建“绿色学校”。进一步优化市级“绿色学校”创建标准,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加强学校绿色环境建设,重视绿色人才培养,注重营造绿色文化氛围。以创建“绿色学校”为载体,全面加强学校生态文明和环保知识宣传与实践,以多种形式把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深入开展校内外环保综合实践活动,把环境教育渗透到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到2015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累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00所以上、市级“绿色学校”380所。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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