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杭州市 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2〕18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09〕3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406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目标任务,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江干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下城区政府,西湖区政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临安市政府,桐庐县政府等8家杭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勇于探索,克难攻坚,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