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昨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十六期法治讲座,邀请杭州市园文局世界文化遗产和名城保护处处长郎旭峰作了《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专题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裘超,副主任顾大飞、董华恩、魏大庆等参加。 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运河沿线八省市首部关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立法,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该《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郎旭峰结合浙江省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就《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保护规划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有助于与会人员更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讲座结束前,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条例》顺利实施。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好保护运河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要进一步细化研究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深化对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完善运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运河相关规划统筹,提升《条例》执法力度。在工作中落实大运河遗产保护与整治,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推动运河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