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针对过去少数村民代表当选后不履职、慢履职、乱履职却“易选难退”的问题,在村社组织换届省级试点中,萧山区积极探索破题,打破代表身份“终届制”,探索村民代表履职退出机制。 按照直接终止资格、自觉接受取消资格、主动辞去代表职务等3种类别,萧山梳理形成了19条履职“红线”,并写入《村(居)民代表退出承诺书》。例如,严重违反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教唆、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的;故意扰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秩序,造成会议无法进行等后果,经教育拒不改正等情形。一旦触碰,将立即启动退出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调查,调查属实后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取消其代表资格并公告。 当然,萧山还设置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履职能力等6项资格条件和存在涉黑涉恶、煽动闹事、恶意失信等11种不能推选情形,从源头把关,防范履职退出风险。换届试点期间,萧山落实“村社初审、镇街联审”过筛制度,累计审查2475人,取消资格9人。 目前,萧山河上和北干两个省级试点镇街共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2466人,全员签订了《村(居)民代表退出承诺书》,并通过举办老代表荣退仪式、新代表履职仪式、履新培训会等,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