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只因擅自从河道内抽取了60吨河水,萧杭路彩虹大道一项目工地将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按照我区现在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水费计算,这60吨生产用水的水费也就几百元钱。为了点蝇头小利,最终施工方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 工人河两周内少了60吨水 最近,萧山城管北干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北干街道萧杭路工人河边多了一只小型抽水泵,连接抽水泵的塑料软管另一头正接入工人河内。 循着软管一路查找,源头在萧杭路彩虹大道一项目工地内。 执法人员找来工地负责人一问,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这个工地最近正在进行连续墙施工,为防止墙体开裂,需要用较多的水进行墙体冷却。为了点蝇头小利,施工方想到了一个“捷径”:抽取河水然后储存到工地水池内,便于日后使用。查处时,这个工地已经抽取了约60吨河水。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在城市河道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从城市河道内抽取生产经营用水。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依据上述规定,即刻责令该工地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当事人还将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从河道内抽取的60吨河水,按照杭州市现行非居民生活用水水费计算,产生的水费虽然只有几百元,但是对河道生态环境的破坏却是不可逆的。 “水上城管”助力治水护河 记者从区城管局了解到,自全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区积极做好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河道水体、景观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河道类违法案件27件,其中,类似上述案件(擅自从城市河道内抽取生产用水)2件。 违法案件查处的背后,离不开“水上城管”的力量。自2018年11月我区成立“水上城管”以来,在占挖管理、擅设设施、损害河道、擅自取水、影响安全等五方面加强河道巡查,充实执法力量,着重查处以下几类河道违法行为: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占用、挖掘河道设施;擅自向城市河道排放污水,或者擅自设置、扩大雨水、污水排放口;在城市河道范围内倾倒垃圾、废料、泥沙等废弃物;擅自从河道内抽取生产经营用水;在沿河护栏、杆线、树木、绿篱等设施或者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将建筑垃圾、建筑渣土、建筑泥浆向河道或河岸边倾倒等。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水上城管”这支队伍为依托,取得一批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涉水治理成果,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