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受限制 声誉受影响……被列入失信名单滋味可不好受 萧山日报讯“我确认过银行账户了,钱已经收到,这么快就帮我拿回了工资,真的非常感谢萧山法院!” 近日,小陈在电话里对区法院执行员连声道谢——胜诉后,前公司仍迟迟不支付拖欠他的工资,法院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后,当天钱就转过来了。 区法院借此向失信被执行人喊话: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会如约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吗?机会就在眼前,执前督促程序给即将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一次主动履行的机会! 什么是执前督促程序? 这个程序一般发生在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后、法院正式立案前,经执行立案人员判断,由执行员通过电话、短信、“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督促,告知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一系列严重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这个程序不仅维护了胜诉一方的权益,实际上也避免了被执行人的声誉、信誉受到影响。”区法院执行员介绍,从小陈的案例可以看出,原告要回了应得的工资,被告主动履行判决则避免了声誉受到影响。 原来,2018年,小陈应聘成为杭州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服务公司”)成都地区的客户经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6000元。工作一个月后,小陈以“不适合公司”为由,主动辞职。 因在职期间未发放工资,小陈就试用期工资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17522元与公司发生争议,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19年9月,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航空服务公司一次性支付小陈工资6551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之后,航空服务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因该航空服务公司在区法院管辖范围内,今年5月21日,小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人员经了解,被执行人仍在正常经营,应有履行能力,可以适用执前督促程序,便交由执行员进行督促。执行员马上联系航空服务公司,告知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督促其支付小陈应得的劳动报酬。 “法官,之前打不通小陈电话,担心他已经停用原来的工资卡,就一直没转账。能帮忙联系他吗,我们也不想因此影响企业声誉。”接到航空公司的求助,执行员立即告知了小陈的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 法官介绍,执前督促程序可适用范围包括商事仲裁案件、行为履行案件、以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等案件。督促成功的,以“执督”案号归档留存;督促不成的,转至执行立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此举既有助于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快速兑现,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