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记者从余杭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接税务部门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银行扣款时间予以调整。 据了解,具体调整内容如下:缴费人已与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的,由银行在每月25日进行第一次扣款,如扣款未成功,银行将每天实施扣款,直至月末倒数第二天,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扣款。扣款成功的,银行扣款自动停止。 法定节假日适逢月末,影响到扣款正常进行的,扣款时间另作调整。2020年春节假期为1月24日至30日,故2020年1月扣款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至23日;2020年端午节假期为6月25日至27日,故2020年6月扣款时间为2020年6月24、28、29日。 区人力社保局温馨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银行扣款期间,保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