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十二期法治讲座,邀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磊教授,作了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专题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裘超,副主任洪关良、董祥富、高卫国,副区长方军等参加。讲座由高卫国主持。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该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王磊教授一直从事污染地块调查评估、修复技术研发等方面工作,对土壤污染防治既有理论研究,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讲座中,王磊就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背景、历程、立法思路及重要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讲解,特别是结合案例生动地进行了阐释,使大家对土壤污染防治法有了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如何贯彻实施好土壤污染防治法?讲座结束前,高卫国要求,要深刻领会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实施,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更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要深入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土壤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宣传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共同守护土壤安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大力开展宣传,通过进社会、进机关、进镇街、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全社会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切实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