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杭州新政 > 区县传真
 
淳安城管出台城管执法“二十条禁令”
2019-09-04 06:33:10 杭州网

严把纪律戒尺 规范执法行为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姜磊 驻淳安记者 程海波) “这‘20条禁令’条条都是接地气的,体现了淳安城管的特色。”日前,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出台“二十条禁令”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新公布的“20条禁令”属于该局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内容包括政治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等四个方面,既对城管执法人员行政法执法办案、工作生活提出具体要求,又对城管人员容易出现的错误,形成纪律约束,确保干部职工严守底线。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第一线,城管人员责任重大,尤其是城市管理执法改革以后,管理范围的扩大、执法权限的丰富,给城管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严的标准,强化自我监管、严格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就成了每名城管人员必须坚守的基本素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执行“二十条禁令”情况列入淳安城管执法队伍监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监察、群众举报、受理投诉和各类媒体等形式进行监督,对违反二十条禁令的人员,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协管员也要参照“二十条禁令”的有关条款执行。

“‘二十条禁令’盯住人看住事,直指城市管理部门的履职风险点,既是‘紧箍咒’,又是‘高压线’,要求每一名城管人员从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重视起来,把严格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从事城市管理执法的鲁志江说,自从“二十条禁令”颁布后,明显感受到了压力,不过这也是对城管人最好的保护,比如对某些“人情”,就有了明确的拒绝理由。

目前,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正以“二十条禁令”为契机,从严规范全县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姜磊 驻淳安记者 程海波    编辑:汪浩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image.png
 

·2019杭州市两会

·拥江发展正当时 全力建设新城2.0 

·乡村振兴 实践新战略 绘就新画卷


大政图鉴
 
亲子游戏
 
助学
 
萧山城西农贸市场五星级 ...
 
靓丽义桥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9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