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被确定为该区临床用血费用直报制度试点单位。凡可以享受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住院病人,均可在医院直接办理“用血费”报销手续,免除了来回奔波之苦。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公民临床用血应当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目前,全国统一标准为全血每200毫升220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5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2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按照惯例,“用血费”报销手续都是在病人出院完成结算后,到富阳区献血办办理。由于区献血办不是最终报销地点,“用血费”还得到省献血管理中心结算,若资料携带不齐,可能需要跑两三趟,给患者或家属带来不便。
据富阳区献血办负责人介绍,实行直报新政后,病人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就可以告知“用血费”报销的相关内容,病人及家属有充足时间准备资料,然后走医院的直报“绿色通道”。待取得试点经验后,今后将在全区各大医院逐渐推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审核报销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