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风景区范围和全县所有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沿湖沿线(含绿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以及大型公益性场所、村庄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除此之外,全县其他地区均列为限养区,实行养殖规模限制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日前,淳安县政府正式出台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畜禽养殖污染“零容忍”。
近年来,借助“清洁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载体,淳安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然而,随着“五水共治”的不断深入推进,一些散落在村里、被老百姓习以为常的污染源被列为“五水共治”发现的新问题,畜禽养殖污染便是其中之一。
根据新出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淳安除了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之外,还将通过清理整治、减少总量、集中饲养等综合措施,使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最终实现畜禽养殖业污染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为“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加分。
今后,淳安将严格畜禽养殖业的准入标准,对保留以及今后新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要求必须符合养殖规划、环保准入条件和设施农业用地审批要求,并实行工程建设与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此外,淳安还将鼓励推行生态养殖,推广“猪-沼-果”、“猪-沼-渔”、“猪-沼-草”等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并探索采用固体排泄物加工有机肥、液肥纳入配送体系等,实现畜禽排泄物的综合利用。
另据了解,淳安县现已针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展开集中整治,相关畜禽养殖场所的关停整治补助政策也已制定出台,努力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取得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