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区县传真
 
临安史上首例网民“断”案 一个热帖引发的一次警民之约
2010-08-17 07:03:02 杭州网

案件各方当事人被一一“提审”,将案发事实一一呈现。“断案者”并非民警,更非法院,而是十几位网民,就连派出所民警也成了被“提审”的当事人。这便是不久前在临安青山派出所上演的一出由网民联合“会诊”一起民间纠纷案的情景。

2010年7月21日,临安市板桥乡牌联村网民陈燕在临安新闻网天目论坛张示了一个1500多字的长帖,说自己的邻居建房越界,村干部调停不力,还偏袒对方。几次交涉未果,家人一怒之下,砸了村干部厂里的电闸,村干部仗着人多势众,打断了其父陈某某的鼻梁骨,还把其母聂某某打成了脑震荡。不光2万多元的医药费至今未赔,“只是砸了两个电闸”的父亲还被刑拘,而打人的村干部却逍遥法外……

帖子甫一亮相,“顶”者骤聚。在随后的数天里,跟帖者共计2000余人。网上民意几乎一边倒地“声援”陈燕,集体为陈抱屈喊冤。

网上的汹汹“民意”使这起即将为法院二审定案的普通邻里纠纷再次为临安警方所关注。临安市公安局在天目论坛设有网络警务室,作为格外关注和重视网络民意的部门,2007年,临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曾因被网民广泛热议的临天桥交通拥堵一事,走进网络直播间,对话网友,直面“砖头”,开启了临安历史上首场“官民”对话。之后,又在天目论坛上开辟网络警务室。所以这则久不“降温”的热帖,自然会进入临安警方的视野。

临安市公安局决定就此案组织一场“相约派出所”活动,邀请网民代表、案件当事人各方、村民代表、执法监督员和新闻界人士参加,让参与活动的各方都来说说此案。

随着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一场针尖对麦芒的犀利对决便拉开序幕:陈燕丈夫季某某的质疑,言辞激越,直指警方偏听、偏袒;临安市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的回应则有理有节,句句服众;牌联村和桃源村村干部的发言字字铿锵,直击要害;当然,网民和媒体对包括民警在内的“当事人”各方的盘问也鞭辟入里,毫不留情……

从活动现场各方当事人的激辩中记者了解到,原来,陈燕家曾为建新房与四邻闹不和,还不打招呼就擅自扒掉邻村的山地。陈家虽然只砸毁了村主任厂里的2个电闸,却导致停电停工,经济损失8000多元,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所以陈父被依法逮捕。考虑到邻里和睦,警方本着妥善处理这起案件的初衷曾上门做过多次调解,希望双方能握手言和,但无果而终。

活动结束后,网友“影音瓢瓢”对记者说,我们刚看到陈燕帖子的时候,网友们对陈燕的支持基本上都是一边倒的,但参加了本次活动后,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更客观了,不再先入为主。

“网络上经常会有一些带有一家之言的帖子,写帖的人往往可能隐瞒了很多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而他(她)们却有可能借先入为主的‘优势’,博得网民的‘同情’。我们搞这么一次活动,就是要把案件各方当事人所持的事实和观点都亮出来,公开、平等地交锋一番,让孰是孰非一目了然,让谣言止于智者。”临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搞这么一次阳光下的透明‘执法’,既是重视网上舆情,听取网民声音,进一步深化、丰富了当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问计于民”大走访活动,也是真正意义上让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成为公安机关执法的主流。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临安记者站 管光前 通讯员 韩颖    编辑:郑海云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聋哑老人世博情 巧手再...
 
社区选举来了洋观察员
 
共筑“爱心书库”
 
看望“毛爷爷”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