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的树是不能随便砍的,因为有《森林法》;水里的鱼也是不能随便捕的,同样有《渔业法》……如今在淳安县姜家镇,随着村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涉及山林和渔业保护的违法现象逐渐减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明显好转。
沈畈村是姜家镇的一个偏远山村,因为距离镇上比较远,加上与安徽交界,乱砍乱伐树木的事时有发生,为此,两名村干部被追究责任;而毗邻千岛湖的霞社村,一些村民“靠水吃水”,毒鱼、电鱼现象十分普遍,溪中鱼类资源几近绝迹,曾多次受到渔政部门的处罚。面对这些时有发生的违法案件和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姜家镇党委政府在司法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全镇进行了多形式的普法教育,以期通过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多渠道的治理,遏制违法现象的发生。
为使法律知识能普及到每个村民,该镇先后在28个行政村安装了108只田间小喇叭,每天向农民播放三次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在各村建立了永久性普法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同时,派司法干部进村入户,推行一本法律读书、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普法宣传栏、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法律顾问等“五个一”的普法工程,逐步使《森林法》、《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此外,镇党委政府也因村制宜地制定简便可行的村规民约,并成立了村务监督小组,进行民主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普法和这些按照相关法律制定的,村民认同度高,约束力强的村规民约相继施行,姜家镇的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根本改善,去年该镇还评上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